法律分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月16日发布《关于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至28221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774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387元。.不同于一般从1月开始计算年度,住房公积金的年度计算,一直是从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2021年住房公积金年度,即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通知明确,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无需提供材料,无需审批。.
法律依据:《关于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的要求,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就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下同)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表;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24元执行。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跨年清册核定)新增社保申报渠道,推荐缴存单位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申报“五险一金”年度缴费基数,实现一次性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gjj.beijing.gov.cn/)及业务柜台的原申报渠道照常运行。单位可通过委托银行收款、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及现金四种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可根据自身情况任意选择。推荐使用委托收款方式缴存。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