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保证金并非法律上的术语,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定金以外的其他保证金都属于当事人约定创制的,法律上的约束力较弱,如合同并未生效应当退还全部保证金。但如果该保证金属于定金,且该定金目的在于保证当事人双方顺利订立合同为目的的,则该定金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