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钱的退还问题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根据《解释(二)》第10条规定,如果彩礼钱的给付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因此,按照东北习俗给女方的彩礼钱,除非涉及上述情况,一般不能要求返还。结婚后彩礼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女方有权自行决定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订婚彩礼钱不退的解决方式可以协商或者通过诉讼解决。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时,如果经过调查发现以下情况,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一、按照东北习俗给女方的彩礼钱离婚时能要回吗
《>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要求离婚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而要求离婚的。
所以,如果按照东北习俗给女方的彩礼钱,没有出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一般是不能要求返还的。
二、结婚后彩礼怎么处理
一般彩礼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由女方自行决定如何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结语
根据《解释(二)》第10条规定,对于按照东北习俗给女方的彩礼钱,只有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才能要求返还。对于结婚后的彩礼,一般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由女方自行决定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彩礼退还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