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资质标准: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年完成200公里以上的长途线路或5万对公里以上的本地网电缆线路或50条公里以上的本地网光缆线路,年完成500孔公里的通信管道工程;
(2)年完成5万门以上交换机安装工程;
(3)年完成30端以上的传输设备安装工程;
(4)年完成20个以上的移动通信基站安装工程;
(5)年完成5个节点以上的数据通信及计算机网络工程。拓展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4.《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下列企事业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等级,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依法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一)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二)建筑企业(包括房屋等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大型维修工程,以及相关的建筑构配件和预拌混凝土生产等企业);5.《重庆市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审批实施细则》(渝建发〔2006〕256号)第二条:除万州、涪陵、黔江、合川、永川、江津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以下简称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外,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含新增项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建委负责受理和审批,报市建委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