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别人占着不给,我该应该怎么办?

2024-08-31 03:00:14

他人侵占房产可以先与对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管辖解决,也可以报警由警方管辖解决,如果对方构成侵占罪了,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属于民事范围的占用就是上面所说的不返还租赁房屋或无理由占用的情况,如果房主持有该房屋的房产证的话,那么就能证明房屋的所有权,有权要求占用房屋的人搬走。

如果对方态度恶劣、蛮横,始终不肯搬走的话,可以强行将对方赶出家门。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如果对方人数众多或者对方是强势一方,不能通过个人力量收回被占用的房屋,那么就可以借助法律的手段。向法院起诉是不错的方法,一般来说,法院会判房主胜诉,占用人搬离房屋。这里遇到的问题就是,对方接收了判决,但是还是不肯离去,这时建议使用法律的强制力强制实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