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贴如下:1、户主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表,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2、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3、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工作人员入户核查;4、被审核列为当年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与当地人民政府签订危房改造协议。
《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执行。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或竣工验收后一次性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全部资金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应严格执行申请审核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确保补助对象认定规范准确,并做好质量安全和农户档案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