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履行协议合同应付的责任是:
1、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2、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3、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
4、在双务合同中,债务人表示拒绝履行后,不得以同时履行抗辩权作为抗辩。当债权人有先履行义务时,债权人也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
一、行使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有哪些条件
行使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有下列条件:
1、只有保证合同明确规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
3、先诉抗辩权只能由保证人在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行使;
4、先诉抗辩权的行使只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迟承担担保责任的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担保。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担保人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二、仍不履行怎么意思
仍不履行就是说明在接到相关的通知之后,还不按照合同的条约进行。
拒绝履行,又称毁约,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却不法地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六十三条第2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拒绝履行一般表现为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其债务,有时候也以其行为表示不履行债务的意思,例如债务人将应交付于债权人的标的物又转卖他人。构成拒绝履行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具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关系。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就不存在拒绝履行的问题;
2、债务人有拒绝履行的意思表示。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以行为的方式体现出来;
3、债务人主观方面出于故意。即债务人明知存在债务且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
4、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债务。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且无正当理由的,才能构成拒绝履行。
债务人拒绝履行,债权人可否不经催告而直接解除合同,学者们的意见不一致。《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六十三条第2项不要求债权人履行催告,可直接解除合同。
三、拒绝履行债务合法么
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至时,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债务的,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2、债务人承担违约责。
3、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
4、在双务合同中,债务人表示拒绝履行后,不得以同时履行抗辩权作为抗辩。当债权人有先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