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可以限制股东的权利。追究股东的出资义务和违约责任。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并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股东将未出资股权转让到位的股东,可以与股东协商,要求其转让未出资部分的股权,然后受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