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家暴时,可以采取以下三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向有关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2)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及时出警并制止家庭暴力,且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律分析
遇到家暴时,可以采取以下三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一,向有关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第二,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及时出警并制止家庭暴力,且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公安机关认为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第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拓展延伸
遭遇家暴后,如何寻求帮助?
遭遇家暴后,如何寻求帮助?
遭遇家暴是一种非常严重的情况,可能会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在此情况下,受害者应该及时采取行动,寻求帮助。
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受害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紧急避难权、医疗救助、赔偿损失等。受害者在遭受家暴后,可以拨打110报警,请求公安机关进行干预。同时,受害者还可以向社区、社会组织、律师等寻求帮助,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获得心理咨询和帮助。
受害者应该意识到,不遭受家暴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如果遭受家暴,不要犹豫,应该及时采取行动,寻求法律和社会的保护。
结语
在面对家暴时,我们应该采取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可以向有关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寻求帮助和支持。其次,向公安机关报案,让他们及时出警并制止家庭暴力,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那么公安机关应对加害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最后,如果情况严重,我们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因此,我们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二十七条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