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冒充注册商标行为,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如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及管辖法院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二、侵犯商标权的刑事责任
侵犯商标权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刑法上侵害商标权构成犯罪的有3个罪名: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