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解除抵押当时就可以办理完毕。个人债权店员解除抵押的,要带上本人证件和债权人说些收据或有能证明给债权人的流水账单,债务权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去交易中心办理注销。银行信贷抵押解除的,需要带上银行所给的资料,包括,所贷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复印件、委托人复印件、他项权利证明等资料和房产证去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一)主合同及抵押合同;(二)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三)抵押登记申请书;(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五)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六)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七)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八)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后予以登记发证,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做抵押情况注记交给借款人,同时向银行颁发《房屋他项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