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以小时计酬、工作时间灵活的就业形式,有利于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创造就业机会,但用人单位需符合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并在劳动者要求时签订书面合同。
法律分析
合法。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就业形式多样化而发展起来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相比,非全日制用工更为便捷、灵活,既有利于用人单位灵活用工,也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劳动者就业。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在约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时,应当符合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口头约定劳动合同,但劳动者要求签订书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拓展延伸
派遣制度下,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规定和权益保障
在派遣制度下,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规定和权益保障备受关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派遣公司派遣非全日制小时工是合法的,但也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包括:确保派遣工人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派遣工人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等应符合劳动法的要求;派遣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此外,劳动监察部门会对派遣公司进行监管,确保派遣制度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因此,非全日制用工在派遣制度下享有一定的法律保障和权益保护。
结语
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就业形式,有利于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促进劳动者就业。在约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时,用人单位应符合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并可口头约定劳动合同。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在派遣制度下,非全日制用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劳动安全也受到法律保护。派遣公司应提供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并受到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管,确保合法性和公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