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中包含他人名称是否构成侵权?尤其是两者并非同类产品?

2024-08-31 02:55:58

法律分析:若产品名称含其他人商标名称需分情况认定是否侵权:他人商标名称已成为相应产品通用名称、特有名称的;这种情况下,由于已成为产品通用名称或特有名称,不再具有显著性,同时也是商标法规定的可以申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在此情况下就不存在侵权问题。商标名称并不违反商标法禁止性规定;商标名称没有因为使用不当而成为产品通用名称的情况下,同时商标专用权仍在法律保护期限内,在产品名称中使用他人商标名称,则构成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注册商标包含他人名称,不构成侵权,但两者不是同一类产品

法律分析:用别人名字注册商标,是否构成侵权,有以下两种情况:1、已经核准的商标享有商标权,未经核准的商标可能侵权。2、已经核准的商标同名虽然不存在侵权,但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违法使用商标构成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注册商标包含他人名称,不构成侵权,但两者不是同一类产品

法律分析:用别人名字注册商标,是否构成侵权,有以下两种情况:1、已经核准的商标享有商标权,未经核准的商标可能侵权。2、已经核准的商标同名虽然不存在侵权,但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违法使用商标构成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会是否构成侵权

民法典中,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使用他人商标属于侵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使用他人商标包括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和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等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非商标意义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构成侵权吗

构成侵权。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商标侵权行为,并不限定在以商标形式使用他人才构成商标侵权,按实际情况,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即使是非商标意义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也构成侵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门店营业执照名称中出现了别人的注册商标,构成侵权吗?

营业执照办下来了是否算侵权,需要具体分析。商标等侵权与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没有关系。关键是宣传,招牌和产品。如果都是使用和别人一样的商标名字,就有可能造成侵权,但是也要看对方的注册商标保护类别和当事人的经营范围是不是相同,也就是保护范围的问题。如果和都是相同,才会构成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内容由袁瑞珍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