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解压手续不可以网上办理。车辆解押需要到当地市级车辆管理所的业务窗口申请办理。车辆解押需要携带的资料具体如下:1、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登记证书。若是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还需要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车辆解压手续办理方法如下:1、如果分期付款已经还清,可以在十天之后去当初贷款的银行将汽车抵押的手续拿走;2、去拿回汽车的登记证书,要带上车主的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以及贷款还清证明,去当时买车的汽车店里拿回;3、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机动车的登记证书、贷款还清证明、机动车抵押变案的申请表、贷款人组织机构的代码以及授权的委托书去本地的车管所进行解压手续的办理;4、将车主变更为车险的第一受益人,通常贷款买车所购买的汽车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贷款单位,在分期付完后要将车主变更为车险的第一受益人。机动车解压需要的材料机动车所有人提交以下材料及手续,到车管所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机动车不用到场: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原件,原件加盖抵押权人公章。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暂住人员需同时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机动车登记证书。4、抵押权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书加盖公章)。5、机动车所有人必须到场。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的情形: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四条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