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的办法: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依法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局在九个月内对申请内容及材料审查完毕,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最后,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
一、商标注册的审查有时间限制吗?
商标注册的审查有时间限制。且初步审定公告的时间限制为九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材料,商标局应当在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二、商标异议提出的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三、商标申请公告期是多久?
商标申请公告期是三个月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在公告后三个月内,无人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