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客体。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的客观是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和自由。
2、犯罪客观方面。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客观方面变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或者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犯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起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规定处罚。
4、犯罪主观方面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时不构成犯罪。犯罪动机一般表现为牟利,但动机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
(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
(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