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资质在哪里办

2024-08-31 02:54:12

建筑资质在哪里办理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筑企业资质依据资质的等级到不同的部门办理,一级企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和施工承包企业的资质实行分级审批。一级企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级以下企业,属于地方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直属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由有关部门审批(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统称资质管理部门)。

建筑工程三级资质要求

一、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二、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承包范围分别是什么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承包范围:(一)综合资质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以及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二)专业甲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以及相应类别建设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三)专业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含二级)以下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以及相应类别和级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四)专业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以及相应类别和级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工程类别一级二级三级;一般公共建筑28层以上;36米跨度以上(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14—28层;24—36米跨度(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万—3万平方米14层以下;24米跨度以下(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高耸构筑工程高度120米以上高度70—120米高度70米以下;住宅工程小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单项工程28层以上建筑面积6万—12万平方米;单项工程14—28层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下;单项工程14层以下。

建筑企业资质代办及升级办理流程

企业建筑资质代办资质升级具体流程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书面资料查验合格后受理。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上报件在承诺期内上报省建设厅审批。不予批准的,书面告之理由。3、上报件由省建设厅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及通告。4、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资质代办升级具体流程和需提交资料明细。办升级具体流程和需提交资料明细。建筑资质代办升级应该提交的全部材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资质升级书面申请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及企业资质书正副本复印件。2.《企业章程》和企业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以及职称。3.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企业近几年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合同资料:4.代表工程竣工核验资料、工程质量评估资料、工程安全评估资料。5.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及经济管理人员职称,关键岗位人员岗位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复印件。6.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复印件。

现在建筑资质代办能办理吗?

建筑代办资质流程:1、申请人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2、省建设厅对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壹级和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3、准予许可的,于二十个工作日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法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资质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受理手续。第十六条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及时将资质许可决定向社会公开,并为公众查询提供便利。第十七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七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级;施工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和施工承包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及承包工程范围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发布;专项分包企业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和施工承包企业的资质实行分级审批。一级企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级以下企业,属于地方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直属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由有关部门审批(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统称资质管理部门)。

第九条已经设立的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应向资质管理部门提供下列资料:(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企业章程;(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件;(五)企业所有工程技术、经济人员(含项目经理)的职称(资格)证件,及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六)企业的生产统计和财务决算年报表;(七)企业的验资证明;(八)企业完成的代表工程及质量、安全评定资料;(九)其他需要出具的有关证件。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工程勘察和设计业务时,还需出具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格证书》和《工程设计资格证书》。该内容由徐浩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