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支付的彩礼视为对女方的赠与,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无特别约定,在离婚时仍归女方所有。
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况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一、没领结婚证分手彩礼是否要返还
在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下一般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彩礼一般都是婚前支付的,是属于女方或者女方父母的财产跟男方无关,只有在以下情形下才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返还法律依据有哪些?如何规定
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是: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