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危旧房改造的政策:
在旧房改造政策中,国家规定了对危旧房改造的住户会进行一系列补助,根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等的不同,规定了不同地区、类型、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按东、中、西部区域的不同,每户分别是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同时按人均1200元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危房改造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
(一)补助的对象有哪些呢?
1、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主要是受国家五保供养的未进养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对象,有农村中无劳动能力、生活来源、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2、低保户。低保户主要要是指享受了国家的低保政策,手持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他们在生活上比较贫困。
3、贫困残疾人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很贫困,家庭成员中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其他贫困户。其中主要是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经济特困农户。
满足其中以上条件的可以作为旧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然而有以下情况则的不能作为补助对象。
1、在本村另有一套安全住房的农户。
2、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农户家庭。
3、在外地已经有了永久性居住房屋的农户。
4、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者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农户。
(二)补助的住房情况是怎么样的呢?
1、旧房改造补助对象居住的房屋,必须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如果不是C级或者D级危房的,那么则不能享受补助。
2、如果是无房户,必须在经济上是很困难的农户才行,即在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的范围之中,而且本身是没有自己的住房的。
二、危旧房改造的意义
危旧房改造是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质的大事。主城区是重庆综合实力、文明程度、管理水平的集中展示窗口:实施危旧房改造是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改善市民居住条件的重大举措;实施危旧房改造是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品质的重要抓手;实施危旧房改造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现实需要;实施危旧房改造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