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员工合同公司变更应当继续履行原合同,劳
动合同继续有效;公司变更后新公司要求重
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公司应根据劳动者已
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法
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
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
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
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
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四十
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
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
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
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
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
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
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
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