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有限公司股东需要退股的话必须要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或者是公司的章程来决定,是不可以随时退股的,但是股权可以转让、继承或者是赠与。股东一旦履行了出资的义务,其出资的财产所有权就是归于公司所有,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股东一般是不能够抽逃出资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所有的股权。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