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其中一方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孩子上学会不会有影响?

2024-08-31 02:51:37

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是失信被执行人最大的影响之一,但其他消费行为也受限制。建议失信被执行人尽早履行义务,撤销失信信息回归正常生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了限制消费的具体内容。

法律分析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有很多影响,其中一条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这是失信被执行人对子女读书最大的影响。正常的升学、考试、入团、入dang都是不受限制的,因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被认为是高消费行为,目前受到了消费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就读公立学校,那么就不会影响到孩子读书。不过因为失信被执行人还会被限制其他消费行为,对于日常生活还是有一定影响的,建议失信被执行人尽早履行应尽义务,撤销失信信息回归到正常生活。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结语

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名单后,对子女读书造成最大的影响是无法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虽然正常的升学、考试、入团、入党等不受限制,但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被视为高消费行为,目前受到消费限制。建议失信被执行人尽早履行义务,撤销失信信息,回归正常生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了被执行人在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进行的高消费行为,包括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被执行人单位的相关人员也受到类似限制。如有需要,可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经审查属实后可能获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刑罚的执行第三节监外执行第二十六条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章监察权限第二十三条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冻结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审判监督程序第二百六十七条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