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包卫生:门前做到“四无”(无垃圾、无污水、无污垢、无痰迹)。垃圾必须实行袋装化,并实行定时、定点送放清运。门内卫生和蚊、蝇、鼠、蟑螂密度达到市规定的标准。
2,包绿化:规划部门]指定或能绿化的地方均应绿化,并做好绿化保护工作(包括公共绿化),要保持绿化带内清洁,及时清理落叶、残枝、垃圾等。
3,包秩序:维持门前市容整洁和社会秩序,做到“七无”(无乱堆放物品、无违章占用人行道、无乱搭建、无乱停放车辆、无张贴标语、无在门前乱堆物品、无超过阳台堆放杂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