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按照法律规定,房屋的装修属于对房屋的添附行为,添附物无法分割下来的。由于装修材料已添附到房屋,成为房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装修款也相应地融入了房屋的价值中。因此装修费应当随房屋的分割归属为一方所有,并且应将装修费折价给予对方。双方在婚后对房屋的装修费离婚时如何分割,这要分两种情况:(一)一方如果用婚后挣的钱比如工资、奖金之类用于装修,那就是共同财产,不可以要求返还,离婚时随着房屋分割;(二)一方如果用自己的婚前积蓄或娘家出钱用于装修,则可以要求返还,前提是得拿出相关证据,按装修开支总金额折算后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