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的种类如下:1、提示性的合同条款,主要有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质量和数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2、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果欠缺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就难以成立;3、合同的普通条款,包括偶尔条款,通常条款,特意待定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