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区别

2024-08-31 02:50:01

一、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的区别1、两者包含范围不同,如果是工程结算,主要包含的是工程施工进度,还有施工的合同,包括最后的工程款项。工程决算的范围比较广,从前期的筹划到后期的竣工,所有的费用都包含在里面。2、主体不同。工程结算一般由承包人发起的,而发包人要进行审查。而工程决算相关的文件应该由建设单位的负责人员来编写,要上报上一级部门进行审查,同时还要送到有关单位进行留档,比如说市财务局还有银行都要留一份。3、目标不同。工程结算是在施工结束之后,反映的是整个工程的造价,而工程决算是竣工验收报告的一个部分,能够体现这个工程的价值。二、竣工验收资料有哪些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3、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4、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5、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6、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7、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8、工程的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及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9、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10、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1、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12、定向销售商品房或职工集资住宅的用户签收意见表;13、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1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15、竣工图(包括智能建筑分部)。三、竣工验收流程怎么走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2、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3、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4、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5、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6、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7、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8、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9、工程验收合格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10、验收备案验收合格后五日内,监督机构将监督报告送县住建委。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报县住建委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