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贷前咨询: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二)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三)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四)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五)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一、房产抵押贷款的条件
首先,对于贷款人的要求:
贷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贷款到期日的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有本市常住户口,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备按期还款的能力。房产共有人必须认可其贷款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房产抵押贷款的起点金额为5000元,而高额度不会超过您所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一般不会超过5年,长可达10年。
其次,对于抵押贷款房产的要求:
房屋的产权要清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以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并且没有做其他抵押。抵押贷款的房龄不能超过40年,房屋没有被列入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具有国家房产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其中,未结清贷款的房产,部分已购公房,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未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都是无法取得房屋抵押贷款的。
二、房产抵押贷款的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