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完工要怎么结算?

2024-08-31 02:48:30

工程完工结算,应当按照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如果没有约定,就参照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进行。该结算暂行办法主要针对的内容是:

1.黑白合同造成工程价款结算争议。

2.工程竣工结算久拖不结、多头审查或一审再审。

3.工程款拖欠严重,据调查,已竣工未结算占全部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的30%左右。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结算方式有: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按本办法规定的期限,进行核实(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3%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022年工程到期未完工的怎么索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工程的,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索工程款。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没结算的工程应该怎么办?

未结算工程的处理通常情况下要从两个角度来看,

从发包方或业主的角度来看,工程是否结算不影响工程的合法性,因为判断工程的合法性通常是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依据。虽然,未结算不影响工程的合法性,但是可能存在不能竣工验收,不能交付使用,这可能会影响业主的权利。为此,发包方或业主也应该及时结算,以免产生纠纷。

从承包方或施工人的角度来看,工程未结算会影响工程款的支付,对于承包方或施工人债权的实现存在障碍,资金压力会很大,为此,承包方或施工人应该积极主张要求发包方或业主进行结算,如果不配合结算,尽快提起诉讼,主张权利,当然在未移交工程的情况下,需要保护好完工工程,以免影响竣工验收和结算。

工程未结算如何办

未结算工程的处理通常情况下要从两个角度来看,

从发包方或业主的角度来看,工程是否结算不影响工程的合法性,因为判断工程的合法性通常是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依据。虽然,未结算不影响工程的合法性,但是可能存在不能竣工验收,不能交付使用,这可能会影响业主的权利。为此,发包方或业主也应该及时结算,以免产生纠纷。

从承包方或施工人的角度来看,工程未结算会影响工程款的支付,对于承包方或施工人债权的实现存在障碍,资金压力会很大,为此,承包方或施工人应该积极主张要求发包方或业主进行结算,如果不配合结算,尽快提起诉讼,主张权利,当然在未移交工程的情况下,需要保护好完工工程,以免影响竣工验收和结算。

什么时候开始工程结算

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不结算工程款怎样起诉

首先,要确认双方存在发包承包关系,承包人完成了一定的工程量并质量合格,依法应当获得工程款。

其次,如果有建设工程合同,就按照合同的约定计算出应得到的工程款,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

如果没有合同,可以用其它可以证明存在发包承包关系的资料,比如现场签证单、验收资料、图纸交付记录等作为证据,并计算出应得到的工程款,再向法院起诉。

最后,要考虑依据合同或其它文件,索要工程款的主张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