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庭的正当理由规定于《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中: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没有正当理由证人拒不出庭作证的后果有两个:
一是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如采取拘传措施让其到庭等;
二是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需要注意的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享有免予强制出庭的特权。
上面就是不出庭的具体正当理由了,我们可以看出来这些理由大部分都是不可抗力,一般来说,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如果对于不出庭的具体正当理由,还有不清楚的,建议去咨询一下更加专业的律师和法律部门。
自从法庭审理制度建立以来,公正严明就已经刻在了法律的历史当中,为了保证法律的公正审判,在法庭当中只讲究证据,没有证据将不会受到法律的判罚,因此我国法律也规定了证人必须出庭作证的规定,此时我们如果是作为诉讼的当事人的话,是一定要注意相关的规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