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2、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该单位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假如职工的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6000元,产假天数为158天,那么收取的生育津贴为31600元。一、2020年的生育津贴是多少首先,在休产假期间,准妈妈同样可以活动相应劳动报酬,产假属于“带薪休假”。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计算方式为: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二、产假休多少天产假的计算方式调整为“国家规定假期98天+生育奖励假”,生育奖励假的具体时间由各省市自行决定。调整后,除了西藏产假延长为一年,其余省市产假延长到128-190天。其中,部分省市规定剖腹产的产假可以在顺产的基础上增加15-30天。此外,一些地方对产假的规定相对弹性灵活。北京、吉林、重庆三地均规定,经女职工单位同意,女性可以延长假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