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可以转让,具体情况如下:1、准备资料前法人相关身份证明、现要更改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公司资产损益表附带资产负债表、双方当事人签署的公司法人变更证明、公司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声明文件;2、到工商局申请迁移法人和更改法人变更同意书;3、相关税费向工商局相关部门缴纳一定变更费用变更公司注册代码号等;4、公司法人更名成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办理
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方式是: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人转让后,股权转让可以变更多久?
法律分析:工商股权变更一般可以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结合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来看,将拥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他人的,要求在三十日之内完成股份的转让,而这一起算时间为发生变动之日。若申报的材料齐全,同时也满足相应的要求,通常在当日受理之后就能办理好。股东转让股权的,股权变更就是股东变更,公司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凳虚人身份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历瞎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枣烂燃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人转让后,股权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关于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应视实际情况而定。对此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步骤
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步骤:先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然后提交资料,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最后领取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第二十五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同一公司,转让股权怎么办理?
公司股份转让的处理: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双方达成合意即可,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该内容由刘倩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