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否属于敲诈要看索要时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如果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索要分手费则会构成敲诈勒索。所谓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
一、怎样收对方的钱不算敲诈勒索
对方自愿给予财物,且己方没有实施强迫行为不算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
自愿给钱并不能构成对敲诈勒索罪的抗辩,即使对方是自愿给钱,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了威胁或者是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则仍然构成敲诈勒索,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自愿给予财物,且没有实施强迫行为,属于民事上的赠与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仍需要结合案情与相关证据加以确定,以及结合行为人是否通过使用了威胁或者要挟等手段,非法取得他人的财物。与此同时,还要看威胁的内容是否有行为人存在虚构或者隐瞒事实的前提,如果有,则还有涉及诈骗罪的可能性。
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因此,虚构事实和隐瞒事实,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都属于诈骗。
二、民事纠纷的敲诈勒索如何处理
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敲诈勒索主观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受损的行为。民事纠纷与敲诈勒索的界定不在于数额的多少,当事人没有强行索要财物,只是提出主张,就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三、敲诈勒索未遂立案的标准
一般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仅仅是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手段,而被害人并没有因此产生恐惧情绪,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虽然被害人产生了恐惧,但是却没有交出财物的,都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所以行为人虽然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但是构成犯罪未遂的,都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