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认定有哪些

2024-08-31 02:46:29

1、重婚的。

男女双方或者只有一方已经与他人办理过结婚登记或者与他人构成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相应的,即使他们办理了结婚登记也是无效的。如果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属于重婚,但后来与原配偶离婚的,则在一方与原配偶离婚之后,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即是合法有效的,已经不再属于无效婚姻。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如果男女之间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亲属关系的,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直系血亲,指的是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指的是与自己出自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情况,不论是不是同辈份。即包括兄弟姐妹,不论是不是同父同母;堂兄弟姐妹、姨、姑、舅表兄弟姐妹。

3、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男女任一方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的情况下,他们之间的婚姻是无效的。法定的结婚年龄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这里的周岁是按公历生日计算的实足年龄。如果办理结婚登记时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但现在双方都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那么,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就是合法有效的。已经不再属于无效婚姻。

一、所谓近亲不能结婚是指几代?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和直系血亲不能结婚。从己身开始计算,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都属于直系血亲,均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则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胞的兄弟姐妹及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2、不同辈的伯、叔与侄女、姑与侄子、舅与外甥女、姨与外甥之间;3、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辈份相同的堂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