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规范【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2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1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1个月)【二】按月享用伤残补贴(按月付出)
1、一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90%
2、二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85%
3、三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80%
4、四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75%(注:伤残补贴实践金额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规范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1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1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6个月)
(二)伤残补贴
1、五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70%
2、六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60%(注:难以组织作业的工伤员工由用人单位依照月发给伤残补贴,伤残补贴实践金额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规范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自己薪酬1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3个月)
2、八级伤残=自己薪酬1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1个月)
3、九级伤残=自己薪酬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9个月)
4、十级伤残=自己薪酬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7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许员工自己提出免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付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工作补助金(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今后,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详细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规范
1、丧葬补助金=统筹区域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区域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今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改为20倍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9年的为17175元,2010年的为19109元,2011年的为21810元。)(详细规范由统筹区域的人民政府依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规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存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规范为:爱人=工伤员工生前自己薪酬40%,其他亲属=工伤员工生前自己薪酬30%(注:孤寡老人或许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规范的基础上添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逝世员工生前的薪酬。)伤残员工在罢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逝世的,其直系亲属享用本条第一款规则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员工在罢工留薪期满后逝世的,其直系亲属能够享用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则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