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的硕博人才,给予3-6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15-35万元的购房补助;应届本科毕业生,给予1-2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5-10万元的购房补贴;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0.6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研究生可申请6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科生可申请45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对新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给予不低于25万元的科研生活补助,资助期2年;对出站后留嘉(来嘉)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最高20万元的生活补助。
3、对邀请来嘉参加大型人才交流活动的硕博人才,根据人才所在区域给予500-5000元/人补贴。对企业参加外出招揽硕博人才活动的,根据实际支出给予500-30000元/次的招聘补贴。
4、对引进的大专以上学历人才,可先落户再就业。对引进的硕博人才,准予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一并落户。
5、对在嘉兴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和在企业工作满2年(事业单位满3年)的硕士,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后出站人员,可直接申请认定副高专业技术资格。
6、列入我市杰出人才培养人员的,可一次性获得5-8万元的经费资助,并在培养期内每月享受工资外津贴500-1000元。杰出人才培养人员在培养期内享受1次学术休假,每年享受1次健康体检。
为什么要人才引进?
社会的进步,企业的发展,关键在于人才。人才资源是社会活动的核心,是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转变的关键。做好人才的识别。所谓识别人才,就是在引进某一方面人才时,要方位了解人才的知识水平、思维方式和性格等,扬长避短,最大程度发挥人才的优势和长处,把人才放在最能发挥其特长的岗位上,用好人才,让人才充分展示才华,使人才能够才尽其用。
总结: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关键在于人才。人才资源是社会活动的核心,是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转变的关键。
引进高素质人才对社会的发展具有重大作用,而较好地促进了良性发展,有的却常常因为没有处理好人才管理工作而使其在发展中成为不利因素。
法律依据:《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第十条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