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交纳的保证金是为了保障案件正常进行的,保证金如未被扣押或用于支付罚款等,应当在案件审结后及时退还给当事人。但保证金退还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免责,如果当事人在案件审理中被判定有罪,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应当在决定取保候审的日期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如未被扣押或用于支付罚款等,应当在案件审结后及时退还给当事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对故意犯罪行为,惩罚是必然的。对过失犯罪行为,只有在特定情节下才应当惩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义务,不得有损正当诉讼程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