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法中没有关于换班的规定,只是是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因经营、生产需要加班的,需要劳动双方协商一致,且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最多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且应当足额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