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能否请求其持股期间的公司盈利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在股权转让前公司股东会已经表决通过股利分配方案,只是没有落实,由于股利分配方案通过后股东对股利就有独立于股权的债权请求权,出让人即使转让了股权也可以请求该分红;2、如果股利分配方案是在股权出让后通过的,由于分红收益权依附于股权,则出让人无权请求该分红。3、如果出让人与受让人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对原持股期间的公司盈利分红有特别的约定,从其约定。风险提示:为了避免退股股东“秋后算账”,公司应当在其退股之前就对其可分配分红进行清算,对分配数额、支付时间等内容进行书面确认。若退股股东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对分红收益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