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抵押登记证

2024-08-31 02:35:54

抵押登记是指抵押权人在特定物上设定抵押权的事实予以登记的行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办理,一般以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

一、起抵押权的设立自什么时候起生效

抵押权设立生效时间是:

(1)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房屋他项权该多长时间有效

房屋他项权期限应当视主债务的清偿期限而定。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条的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件: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住房抵押贷款手续怎么办理

1、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要有效。

2、房屋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要有房屋的处分权,即享有房屋完整的所有权。

3、依照我国的法律,房屋抵押的需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没有设立,但是没有登记的抵押权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之内,抵押当事人应该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登记机关在对抵押申请进行审核后,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登记发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