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应征报名时间:男兵:12月1日开通男兵应征报名窗口,之后全年均可报名上半年应征报名: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2月10日18时前下半年应征报名: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18时前。女兵:上半年应征报名: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10日18时下半年应征报名: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18时。体检标准:第一条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一)男性:17.5≤BMI(二)女性:17≤BMI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征兵网登录入口?https://wwgfbzgo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之后根据兵役机关安排,进行实地初审初检,相关具体信息,_请看_,全国征兵2022年应征报名时间。2022年全国征兵入伍流程(一)男兵1、网上报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非大学生)或《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大学生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应征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武装部。2、初审初检: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武装部根据应征用户信息以及应征用户本人进行初审初检。3、体检政审:学校武装部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应征者,应征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4、走访调查: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应征者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5、役前训练:内容涵盖“专题教育、参观见学、军事训练、廉洁倒查、思想排查、骨干培养、复查复考、心理访谈”等8个方面。6、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7、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8、批准入伍: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大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二)女兵1、网上报名: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系统初审初检后,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审核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2、初审初检: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3、体检考评: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4、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5、预定新兵: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6、批准入伍: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大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法律依据《兵役法》第十二条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第十四条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