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漏水房东不维修怎么办?

2024-08-31 02:33:10

出租房漏水房东不肯维修的,如果当事人约定维修义务由房东承担的,则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并请求房东承担维修费用。如果当事人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维修义务的,则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一、租房里面的东西坏了维修谁负责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自然老化的应房东负责,人为搞坏的租客负责。房屋租赁合同针对维修没有约定,那么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如果出租人不履行上述义务,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二、出租房内的家电坏了谁出维修费?

无约定的,出租房的家电维修费应当由出租人承担。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对维修事项未作约定的,应当由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出租屋的家电坏了之后,维修费应当由出租人承担,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家电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维修费应当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双方当事人对维修事项存在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进行处理。

三、租客要求换锁费用谁承担

一般情况下,租房换锁费用应由承租人自己承担。租房后,如果是承租人自愿换锁或损坏门锁需要更换的,费用自行承担;承租人应当在征得房东同意后换锁,同时保留原有锁芯,租期结束后向房东移交有关钥匙;如果是租房合同中约定门锁更换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的可以找合同约定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