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工时是否可以超时?

2024-08-31 02:32:32

计件工时工作时间可以超时,只是超时的情况,必须按照加班来进行计算。计件工资制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制度。它不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劳动报酬,而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含实物和服务)来计算劳动报酬。一般认为,当员工在完成了计件定额后,用人单位又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安排其工作的,可以认定加班事实的存在。

计件工资是标准工时吗

1、计件工资制度属于综合计算工时的工作制,是指按照生产的合格品的数量(或作业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而不是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的一种工资制度。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工作时间超时要怎么办

1、加班需要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并支付加班费,否则可以申请仲裁维权按照过错来要求赔偿的。或者当劳动者面对工作时间严重超时的情况时,可以拒绝加班这是法律赐予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2、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排除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同意,且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知会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对于用人单位超标安排加班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计件工作时间有什么规定

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实行计件工资时,不能改变《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即每天工作的时间是8小时,用人单位要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什么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需企业报经当地区县劳动保障局批准,未经批准,不能任意扩大范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工作时间不区分制度工作日与公休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其超过综合计算周期的总的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要按计件单价工资的150%支付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按300%支付职工工资报酬.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方式,以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按劳部发[1994]503号文件规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也有三种:(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公司超时工作不付加班费有何处罚

首先公司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其次公司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该内容由冯卫华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