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宣布破产,别人欠公司的债还需要还吗?

2024-08-31 02:32:01

公司欠钱宣告破产需要还。公司需要以其破产财产进行偿还,需要偿还的费用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欠缴的税款;以及普通的破产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宣布破产,但公司没有资产支付员工工资,社保公可也没有停止,如何操作

企业破产倒闭后,企业无法继续缴纳社保。那么这里有两个层面的问题:一、如果企业在倒闭前停止缴纳社保,员工所欠的社保应优先在公司破产财产中偿还;二、破产后的社保处理需要根据员工的工作方向大致有三种不同的方式来处理:1、如果员工去外地再就业,就要把社保转到外地。需要在原缴费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缴费凭证,带到新的地方和新的单位,其余的由新的单位来处理;2、如果外籍员工在当地没有工作,但不想中断个人社保,可以找社保代理机构代理个人缴纳社保;3、企业倒闭后,如果员工不再就业,想继续缴纳社保,可以去社保局自己缴纳。需要提醒的是,社保局只允许当地户籍人员自己缴纳社保。完成后,如果个人社保不想中断,可以找社保代理机构缴纳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欠别人点钱,分期还人家不同意

欠钱不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说明尚未还款的原因,可以取得对方的谅解,同时约定分期还款。如果对方不同意分期还款,执意起诉的,债务人应当作好诉讼的准备,积极应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企业宣布破产,有内外账的都要提供吗?

破产是民事。涉及企业破产的案件一般是适用民事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债务人不能支付时,法院根据申请以决定宣告破产,债务人停止支付时,推定为支付不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除公司出具的居住证外,还需要办理居住证

公司办理居住证应携带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到当地劳保事务所窗口或居住证受理点提出开户申请,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开户后录入员工居住证办理信息,提交申报;根据申报人数缴纳办证费用,领取受理回执,等待领证。《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别人欠我钱,欠条今天到期,但不还,我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欠债无论多少都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