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股东在转让股权之前股东会已经确定分配股利,但实际还没有兑现,那么,原股东享有利润分配给付请求权。也就是说转让股权之前股东会已经确定分配股利但原股东没有得到这部分股利的,可以要求得到这部分股利。
一、股东权益如何维护?
股东权益的维护方式:股东应该积极行使股东知情权,按规定查阅或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这样才可以知道自己的权益是否被侵犯。股东的权益有: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知情权、表决权、代表诉讼提起权等。
二、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了!个人独资企业,年底利润分红,不用缴纳和分配个人所得税,因为分配的是税后净利润。利润分配:
1、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盈余公积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2、提取盈余公积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3、应分配给法人的库现金股利或利润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贷:应付股利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的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也就是说,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已经就是投资者个人的所得,缴纳过个人所得税后,也就是税后净所得,不存在分红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三、公司收益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收益的分配顺序为:1、弥补亏损;2、提取法定公积金;3、提取任意公积金;4、支付股利,即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应分配给股东,即向股东支付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五)》第四条规定,分配利润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后,公司应当在决议载明的时间内完成利润分配。决议没有载明时间的,以公司章程规定的为准。决议、章程中均未规定时间或者时间超过一年的,公司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利润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