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要求
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设立,必须由2个(包含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中至少有一名是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设立,可由1-50个股东出资设立,不能以劳务出资。
2、风险承担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治理结构
合伙企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是权力机构。
4、税务承担
合伙企业:先分后税,对合伙企业本身不征税,只对合伙人征税。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自然人的股东分红,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