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要求分割财产,法院首先看双方有没有就共同财产达成协议,约定财产持有方式是各自持有、共同持有还是部分共同所有。如果双方没有就财产关系达成协议的,结合财产的实际情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以及照顾无过错原则方权益对财产进行分配。如果有一方存在隐瞒、挥霍共同财产等损害共同利益行为,可以请求法院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
一、结婚不到一年财产应怎么分
结婚不到一年财产的分割:双方首先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在离婚时有藏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则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应让其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二、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协议决定其分割比例。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在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时,若一方出现对夫妻共同财产有违法操作行为的,如: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若发现一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下: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