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适用民法典总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1、一般来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3年,以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2、该诉讼时效一般是对债权保护的诉讼时效,对于物权请求保护不适用诉讼时效。3、对于离婚后的财产纠纷而言,如果是债权性质的,比如对方应支付50万元折价款未支付,那么应在诉讼时效内去起诉;如果是物权请求权,比如要求对方返还房产等,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