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入职的无犯罪证明不给开

2024-08-31 02:26:11

法律分析:

以聘用教师为名要求开具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属于自设条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