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项目组解散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并且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未书面提前30天通知的,多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一、公司解散如何赔偿员工
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支付12个月。没有提前通知的,额外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一)一般劳动者的补偿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额外发一个月的工资。
另外,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起每年补偿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孕期员工的补偿
1、当地的政策对三期妇女有特殊保护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若无规定,按《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46条和第47条支付经济补偿金。
3、无规定且孕期员工不同意按《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46条和第47条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公司应当与孕期员工协商解决,支付的费用上限是经济补偿金生活费产假工资生育费用等。
二、公司无力支付赔偿怎么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无力或暂时无力支付欠薪,被欠薪的劳动者本人可以申请垫付欠薪:
(一)企业因宣告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进入清算程序,且欠薪事实已由企业、企业清算组织确认,或者已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查实的;
(二)企业因经营者隐匿、出走等原因已停止经营,且欠薪事实已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查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