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是: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4.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一般累犯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一般累犯的成立要件如下:一、前罪与后罪必须是故意犯罪;二、行为主体必须都已满十八岁;三、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四、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五年。
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是: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4.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有什么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是: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4.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一般累犯构成的要件
一般累犯构成的要件: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对应第65条第一款的但书的,也就是说,过失不存在累犯,累犯的主观方面排除过失。这反应的是立法上控制累犯的范围,重点就是在于惩治那些主观上处于故意而实施犯罪的行为。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有期徒刑以上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逻辑上无期徒刑和死刑不存在执行完毕的情况,但是根据我国减刑和假释的制度,以及宪法中规定的赦免的制度,以上两个刑种有可能出现累犯的情况。应当指出,前罪刑罚是已经被实际判处并执行完毕的,是种已然刑罚,而后罪刑罚是尚未被实际判处的,只是种估计,如果后罪没有被实际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犯罪人不能构成累犯。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这里最主要的问题是起算的时间点,这里的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对于被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是否执行完毕不影响累犯的构成;刑罚执行完毕,既包括有期徒刑实际执行完毕,也包括假释考验期满;被判处缓刑的犯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不能构成累犯,而应当撤销缓刑,将旧罪与新罪一并处罚。缓刑期满后再犯罪的,因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说明犯罪分子没有被执行刑罚,此时也无须执行,故其考验期满再故意犯罪的,不存在累犯的问题,但其有罪判决的宣告仍然是有效的,即犯罪分子是曾经受过有罪判决的人,具有刑事前科。该内容由闫璨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